关于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收(退)费的通知
2020-08-05

关于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收(退)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京教财〔2020〕11号文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疫情期间住宿费收(退)通知如下:

一、收(退)费标准

1、住宿费按月计收(退),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

2、已按学年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按住宿时间计算退费金额。未缴或未足额缴纳本学年住宿费的学生,如果满足退费条件,退费金额将优先调减欠费金额,如还有差额,则需补缴或退返差额。

3、疫情期间一直在校,直至期末按时离校的学生不退费。

4、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未返校学生的住宿费按照学年收费标准的一半收(退)费。

5、按学校规定分批返校的毕业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住宿费按照学年收费标准的一半收(退)费。

6、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中途离校(返校)的学生,按照实际住宿月数收取住宿费。住宿时间超过15天不足30天的部分,按半个月收费;住宿时间不足15天的部分不收费。

7、留学生住宿费结算办法由留学生办公室和外事服务中心一起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单独制定。

二、收(退)费方式

1、非毕业应退住宿费暂时直接抵减下一学期住宿费,如遇延期开学等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予以退费或抵减住宿费。

2、毕业生(含预科生)应退住宿费直接转入学生本人银行卡中,财务处根据离校系统学生核对填写的银行卡信息于8月7日打款。

三、问题咨询

住宿管理中心:88816465(住宿费计算问题)

财务处:88817666(资金到账问题)

 

 

 

北京外国语大学财务处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