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外国语大学辅导员岗位招聘启事
2018-01-06

根据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名(含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辅导员岗位应聘条件及资质要求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2018年应届毕业生,硕士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人文社科类专业,学习成绩优秀;

3.具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较强的团队意识、创新意识、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有高校学生工作经历,具有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5.应聘新疆籍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需为新疆籍少数民族,熟悉了解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并能熟练使用维吾尔语和汉语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登录“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师招聘系统”,注册简历,申请2018年辅导员岗位、2018年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岗位。

简历系统网址:https://hr.bfsu.edu.cn/hr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16日(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附件材料

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压缩至一个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应聘北外辅导员/少数民族辅导员”,发送至:sxzz@bfsu.edu.cn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必备】

2.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扫描件(需加盖所在党委、党总支公章,附证明开具人姓名或联系方式);【必备】

3.曾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需由所在党委、党总支或学工部、团委加盖公章,附证明开具人姓名或联系方式);【必备】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在读证明扫描件。(应聘人员最高学历为本科的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在读证明扫描件;应聘人员最高学历为硕士或博士的,应提供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在读证明扫描件);【必备】

5.本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按照招聘公告要求的项目和顺序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者应对个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三、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由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招录考试:

1.初试

初试工作由教师工作部和学生工作部组织安排,对应聘人员任职能力全面考核,并对思想政治素质进行考察,根据考核和考察结果向学校推荐拟聘人员。

2.复试

学校对学生工作部推荐人员进行复试,根据复试结果产生拟录用人选。

(四)体检

拟录用人选参加体检,不符合高校教师体格检查标准者,不予录用。

(五)政审

根据规定的政审要求,对拟录用人选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

 对体检和政审通过的拟录用人员在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入职(另行通知)

四、招聘工作联系人

学生工作部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8818572

 

人事处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888182